關于對我校學生心理健康狀況進行全面篩查的通知
各院系(部):
根據《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生心理健康工作專項行動計劃(2023—2025 年)》(教體藝〔2023〕1 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學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廳函〔2021〕10 號)和《高等學校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教黨〔2018〕41 號)等相關文件要求,經學工部研究決定,心理健康教育與咨詢中心將對我校學生心理健康狀況進行全面篩查。
一、篩查目的
幫助學校全面掌握學生的心理健康狀況,規范心理健康監測,完善心理預警干預,早發現、早報告、早研判、早預防、早控制,動態更新嚴重心理問題學生臺賬,暢通共同參與的幫扶機制,有效預防心理危機事件的發生。
二、組織領導
本次篩查工作在長治醫學院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領導組的領導下進行,由學工部心理健康教育與咨詢中心組織實施,各院系(部)協助完成。
三、篩查對象
本科生,專升本學生,研究生。
四、篩查時間
11 月 24 日—12 月 3 日。
五、篩查方式和范圍
1.學工部通過心理健康測試和預約咨詢等情況進行排查,由于2023 級學生已經完成了心理普測和預警反饋,本次心理健康測試只針對其他年級學生,并根據不同年級的特點,設置必做量表和選做量表,學生掃碼登錄長治醫學院心理健康教育管理系統在線完成測試(附件 1)。
2.各院系(部)通過輔導員、班團干部、宿舍長、心理委員、信息員、個人等渠道自主排查,重點關注學習困難學生、就業困難學生、應屆畢業生、家庭貧困生、情感危機學生、違紀學生、言行異常學生、單親家庭學生、家庭矛盾糾紛學生、家庭變故學生和校外實習、社會實踐等學習生活環境變化的學生等。
六、篩查流程
1.11 月 24 日-12 月 3 日:11 月 24 日 18:00 前各院系(部)指定一名學生干部加入心理健康測試工作企業微信群(附件 2),并按照工作人員的要求,協助組織心理健康測試,根據進度提醒及時督促,最后匯總學生完成情況。心理健康測試完成后學生即可查看個人報告,一周內學工部向各院系(部)反饋預警名單,預約咨詢等情況的排查名單也一并反饋。
2.11 月 27 日-12 月 1 日:各院系(部)認真排查,建立和更新嚴重心理問題學生登記臺賬,并于 12 月 4 日 18:00 前將《嚴重心理問題學生登記臺賬匯總表》(附件 3)通過企業微信發送至學工部任雅靜老師。
七、篩查要求
1.請各院系(部)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理念,充分認識心理健康工作的復雜性、敏感性、艱巨性和關聯性,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始終繃緊維護安全穩定這根弦。
2.請各院系(部)盡快完善嚴重心理問題學生登記臺賬,制定幫扶措施,并做好記錄,12 月中旬前學工部將進行集中檢查。
3.請各院系(部)根據排查情況做好重點關注、談心談話和家校協同,并配合心理健康教育與咨詢中心完成后續的心理疏導和危機干預工作。
4.在排查和干預過程中,要特別注意保護和尊重每一名學生的人格與隱私。
附件1:心理健康測試二維碼
附件2:心理健康測試工作企業微信群
附件3::嚴重心理問題學生登記臺賬匯總表
學生工作部
2023 年 11 月 22 日